2023年4月1日,民法进行了修订,对邻地越界树木的枝条(即所谓的“越界枝”)的处理方式进行了重大变更。 此次修订旨在简化跨越土地界限的树木枝条纠纷的解决方式,减轻土地所有者(房地产所有者)的负担。越境枝条长期以来是邻里纠纷的常见原因,尤其是当邻居的树枝侵入自家土地时,处理方式在法律上也较为复杂。本文将整理修订前后民法的差异及修订内容的要点,并就土地所有者应采取的应对措施和预防措施进行说明。
1. 旧民法中关于越境树枝的处理规定
根据旧民法(旧民法233条),即使树木的枝条越过界限伸入邻地,被越境的一方(即土地所有者)也无权擅自砍伐该枝条。 枝条越界时,土地所有者只能要求树木所有者剪除枝条,若树木所有者不予配合,则需提起诉讼,获得法院判决命令剪除后再强制执行。另一方面,若邻地树木的根部越界侵入,土地所有者可自行剪除根部。 由于枝叶与根部处理方式不同,枝叶越界纠纷中每次都可能需要提起诉讼,救济程序过于繁重。尽管现实中邻居间通过协商解决的案例也较多,但法律上土地所有者缺乏自行清除枝叶的明确权限,纠纷解决耗时耗力,这是修订前的状况。
23. 2023年4月实施的民法修正内容(条文要点解析)
2023年4月民法修正对越界枝条相关规定(民法233条)进行了修订,新增了土地所有者在一定条件下自行清除越界枝条的权利。修正后民法233条的要点如下:
- 原则的维持: 即使邻地树木的枝条越界,“首先要求树木所有者自行剪除枝条”这一原则本身仍得以维持。因此,发现越界枝条后,不能立即自行剪除,原则上需首先要求邻地树木所有者采取措施。
- 地主可自行剪除枝叶的案例:作为上述原则的例外,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时,土地所有者(地主)可自行剪除越界枝叶(民法233条第3项)。修订法列举的可自行救济的案例共有3种。若符合上述条件,地主可无需经过诉讼程序自行剪除越界枝叶。 例如,在①的情况下,催告后大约两周左右仍未剪除,则可自行剪除。在②的情况下,并非立即以“所有者不明”为由剪除,而是在通过查阅不动产登记簿、居民登记簿等尽职调查后仍无法确定所有者或所在地时,才满足该要件。 ③的情况下,由于是时间紧迫的紧急情况,无需事先催告即可立即清除枝条。
- 催告后仍未清除的情况下 – 尽管已催告树木所有者清除越界枝条,但在相当期间内仍未清除时。
- 树木所有者不明或无法联系的情况下 – 无法确定树木所有者是谁,或无法确认其所在地且无法联系时。
- 存在紧急情况 – 例如台风等导致树枝即将折断并可能随时坠落至邻地等,存在紧急且迫在眉睫的情况时。
- 共有树木的处理: 此外,针对树木为多人共有物的情况也设定了相应规定。根据民法典第233条第2项,树木为共有物时,各共有者可单独清除越界树枝。 也就是说,以往需要所有共有者一致同意的情形,现在各共有者可自行判断处理越界树枝(若获得其他共有者中一人同意,第三方也可代为剪除)。这对土地所有者而言,即使邻地树木为共有财产,也能更顺畅地处理相关事宜。
- 邻地使用权的扩大: 为了进行剪除枝条的作业,进入邻地的权利也进行了修订。修订后的民法209条明确规定,为了进行上述越境枝条剪除,在必要范围内使用邻地是允许的。但使用范围仅限于必要最小限度,例如,若邻地为居住用地,未经居住者同意不得进入住宅内部等,也设定了相应的配慮规定。 法律明确了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未经许可进入邻地,这使得修剪树枝的物理作业也更加便捷。
- 费用承担原则: 修正后的民法233条本身并未直接规定越境树枝修剪的费用承担问题。 然而,根据通说,枝条越界本身构成对土地所有权的侵害,原应由土地所有者(被越界的一方)承担的枝条管理义务由对方代为履行,因此剪除费用原则上可向树木所有者索赔(基于民法703条〔不当得利〕或709条〔侵权行为〕的一般原则)。 也就是说,即使地主自费委托他人切除枝条,日后也有可能向邻地树木所有者追偿相关费用。不过,实际操作中可能因双方协商或具体情况而分担费用,因此在费用索赔问题上需谨慎处理。
以上是围绕民法233条修订后越境树枝问题的新规则概要。修订后,**“原则上通过协商解决,但特定情况下可自行救济”**的灵活应对方式成为可能,地主可比以往更迅速地制止权利侵害。
3. 修订后地主需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注意事项
虽然民法修订扩大了处理越境枝的手段,但地主需明确行使新权利的应对策略及注意事项。以下整理了实施自我救济时需注意的要点及风险管理措施。
- 确保满足自行救济的条件:自行剪除枝条必须符合前述三项条件中的任意一项。因此,实际发现越境枝条时,首先需对对方(树木所有者)正式发出催告并保留记录。可通过内容证明邮寄等方式通知“请于◯月◯日前剪除越境枝条”,并等待相当期间(参考为2周左右)。 若期限届满仍未采取措施,则视为满足自我救济条件①。若树木所有者不明或无法联系,需保留尽可能的调查记录(如查阅登记簿、询问邻居等),以确保能主张条件②。 在紧急情况下(条件③),需客观判断是否确实存在紧急情况,若可能,建议提前获取照片或第三方证言以确保安全。准备好事后说明满足自我救济条件的材料,是避免纠纷的第一步。
- 准确理解无需诉讼程序的条件:满足条件时,无需经过以往必要的诉讼程序即可处理,这是本次修订的优势。 然而,反过来说,在不满足条件的情况下,擅自修剪树枝仍是不被允许的。法律上,未经正当程序的自力救济原则上是被禁止的,若在不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擅自修剪树枝,可能构成对邻地所有权的侵害(侵权行为)的风险。尽管此次修订承认了在一定条件下的自力救济,但这仅是在明确的要件下作为例外措施被允许的。 作为土地所有者,必须始终冷静判断“本案是否属于可省略诉讼程序的案例”,若不满足要件,绝不能擅自行动,而应继续通过协商或法律程序寻求解决。即使在修订后,轻率的自行判断仍应避免,必要时应咨询专业人士,采取谨慎态度。
- 预期的风险及其管理方法: 在决定采取自行救济措施进行枝叶修剪时,可能面临以下风险,需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。
- 法律风险: 如前所述,不符合要件的枝叶修剪可能构成违法行为。即使符合要件,修剪范围或方法不当也可能引发“修剪过度”的争议。 应对措施包括:事前咨询法律专家(律师等),并谨慎规划剪除范围。剪除应严格限定于越界部分,并尽可能控制在必要最小范围内,以确保法律正当性。为应对可能的纠纷,建议保留相关沟通记录及现场照片、视频等证据。
- 邻里关系风险: 即使在法律上拥有正当权利,自行修剪邻居的树木也可能引发情感摩擦。应对措施包括尽可能提前向邻地所有者说明情况并进行协商。在催促时提前告知“若未能在期限内完成修剪,我们将不得不自行处理”,实际修剪时也应提前通知对方,展现出充分的考虑。 未经事先通知突然修剪树枝可能损害对方的好感。尽管法律修订后行使权利更为容易,但同时也要注重维护良好的邻里关系。
- 实际操作风险(安全与财产风险): 修剪高处粗壮树枝的作业存在安全风险,如坠落或财产损坏。此外,修剪下来的树枝可能掉落并损坏邻居的建筑物或车辆。 应对措施:建议不要强行自行处理,而是考虑委托专业的树木医生或修剪公司进行作业。专业人员能确保安全措施到位,且大多配备保险,万一发生事故也能安心。若自行处理,也应尽量多人协作,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(如用绳索悬挂树枝、铺设防护垫等)以降低风险。 作業日期和时间应提前告知邻居,并尽量安排在邻居在家时进行,以便发生意外时能及时联系并处理。需预先考虑作业中可能出现的风险,并以充分的安全措施和谨慎的操作步骤进行作业。
- 费用承担风险: 树枝修剪的费用原则上可向树木所有者索赔,但实际支付情况可能不尽如人意。若与邻居关系紧张,可能需要就费用承担进行协商;若树木所有者不明,则可能面临无法确定索赔对象的问题。应对措施:妥善保存树枝修剪的费用明细(如施工方发票等),以便日后索赔时能提供依据。 若邻居对费用承担持反对意见,应以协商解决为目标,提出分担比例的妥协方案等灵活应对。若仍无法达成一致,可考虑采取法律措施,但需权衡诉讼成本。无论如何,费用方面拥有索赔权利并不等于一定能收回,因此从一开始就将费用自担的可能性纳入计划的保守方案更为安全。
- 界限认知的风险: 判断树枝是否越界的前提是界限的准确位置。若界限认知存在误差,误将未越界的树枝砍除,本身可能构成对邻地树木的侵权行为,引发其他纠纷。应对措施:重新确认自家土地与邻地之间的界标是否清晰。 若界桩等标记不明确,建议在作业前必要时进行测量或委托专业人士确认界限。此外,若枝条越界角度或位置较为微妙,建议与对方共同现场确认,确保双方对情况有共同认知后再进行作业。通过明确“越界”的事实关系后再采取行动,可有效预防不必要的纠纷。
如上所述,尽管修订后允许地主采取有利的自我应对措施,但在实际行动时仍需多方面注意。严格遵守法律允许的范围和程序,同时充分考虑邻居感受并彻底进行风险管理,是修订后顺利推进越境树枝对策的关键。
4. 预防越境树枝问题的实用建议
避免发生越境枝纠纷本身是最理想的应对措施。以下列举地主或房地产所有者可采取的预防措施。
- 定期巡查边界并进行检查: 定期巡查自己所有土地的边界附近,检查邻地边界线上是否有树木枝叶或绿篱有越境趋势。尤其在春季至夏季树木生长旺盛的季节需特别注意。 若能早期发现迹象,可在枝叶尚未过度生长导致严重侵占前采取应对措施。每月进行一次简易巡查,对预防问题发生已具成效。
- 与邻地所有者保持沟通: 平时维持与邻居的良好沟通是预防纠纷的关键。若对邻地树木有任何疑虑,应尽早主动联系对方进行商议。例如:“这里有枝叶似乎越界了,能否一起确认一下?” 以这种柔和的方式开启对话非常有益。对方可能只是没有注意到,告知后可能会主动修剪,或者共同探讨应对措施。在问题扩大前沟通,可以避免双方情绪化,促成和谐解决。
- 彻底管理自家土地上的树木: 对于地主自行管理的土地,若存在树木或绿篱,必须规划性地修剪并管理,确保不越界至邻地。此次修订后,从邻地角度来看,若“邻家的树木越界”,可自行修剪,因此需从对方立场出发,避免引发纠纷。 特别是对于空置房屋或出租房产的业主,需定期检查是否存在管理不善导致树枝肆意生长的情况。若自行管理困难,可委托园林公司等专业机构进行定期修剪。不给邻居带来麻烦的考虑是维持良好关系的基础,以“互相体谅”的精神管理界限处的树木的态度是必要的。
- 预防纠纷的相互协议: 邻近土地的业主之间可以协商,制定树木管理规则及合作机制。例如,约定“每年○月互相检查界限附近的树木,如有必要进行修剪”等简单约定即可。无需过于正式,口头协议或达成共识也具有效果。 此外,若邻地为空地或远方业主未进行管理,可咨询自治体空地对策窗口或地区自治会等,探索引入第三方参与的合作方案。提前建立相关人员网络,可在问题发生前实现信息共享与应对。
- 关注相关法规和信息: 如同此次民法修订一样,影响土地和房地产管理的法律制度变更会定期发生。作为房地产所有者,日常关注法律新闻和行政通知,掌握最新信息也是广义上的预防措施。拥有相关知识可提前做好准备和应对,即使发生纠纷也能更容易选择合适的应对措施。 必要时参加专家举办的研讨会或咨询会,与可靠的房地产管理公司或律师建立联系,以便在关键时刻获得有力支持。
通过实践上述实用建议,可以减少越界枝问题的发生,即使问题出现也能将损失降到最低。 **“有备无患”**的精神,平日里注重边界周边环境的维护和与邻居的协调是关键。
5. 总结(地主应采取的基本方针)
此次民法修订后,地主对邻地越境枝的应对措施有了重大进展。地主应采取的基本方针包括以下几点:
- 预防与协调为先: 越界枝的问题,预防发生是最佳解决方案。平时要定期检查界限附近,与邻居保持顺畅的沟通。在问题尚小的时候就共享信息并合作应对,可以防止问题升级为重大纠纷。
- 正确理解并遵守法律修订内容:即使发生邻地枝条越界,只要按照2023年民法修订的新规则处理,即可比以往更迅速、更恰当地行使权利。但权利行使需满足特定条件和程序,例如履行催告义务及遵守期限、对所有权不明情况进行充分调查、除紧急情况外应等待等,务必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流程。 正确理解修订内容并在其范围内行动,有助于防止纠纷再次发生。
- 谨慎且绅士的应对:即使行使新认定的自救权,也应始终保持冷静和绅士风度。不要因情绪冲动立即砍伐树枝,而是应联系对方、考虑作业方法、准备安全措施等,以一步一步谨慎推进的态度行事。 尽管法律承认了这些措施,但毕竟涉及对邻居财产的处理,因此应以节制和礼节为原则。这最终也有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。
以上作为基本方针牢记于心,作为地主在处理越境枝问题时,判断将更加坚定。民法修订后提供的新的应对措施,可成为地主的有力武器。 然而,这些武器只有在正确理解并恰当运用时才能发挥其真正价值。最后,若在处理越界枝问题时遇到困难,请勿强行解决,应及时咨询专业人士,根据法律和事实关系制定解决方案。基于适当的知识和冷静的应对,努力实现所有权的保护与良好邻里关系的兼顾。